欧盟CE-RED指令更新内容及测试要求

欧盟官方最新公告,发布了无线设备新指令RED 2014/53/EU。这一新指令是依据欧盟最新的CE框架决议768/2008/EC编制而成,旨在取代原有的欧盟无线设备指令R&TTE-D 1999/5/EC。

自欧盟官方发布并生效以来,将有两年的过渡期。自2016年6月13日起,原有的R&TTE指令1999/5/EC将被废除,但按照旧指令进行评估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,直至2017年6月13日。然而,自2017年6月13日起,欧盟市场仅允许销售符合新RED 2014/53/EU标准的无线设备。

新指令的推出旨在实现以下目标:

1. 明确频谱使用范围。
2. 提高频谱使用的有效性。
3. 促进成员国之间法规执行和市场监控的便利。

在欧盟国家合法销售无线产品之前,这些产品必须依照RED指令进行测试并获得认证,并且必须标有CE标志。特别需要注意,无线遥控产品必须遵守RED指令RED 2014/53/EU的要求。

新的无线设备指令(RED)与旧的R&TTE指令有以下重要区别:

1. CE-RED认证的产品范围仅包括无线通讯和无线识别设备,例如RFID、雷达和移动侦测设备。对于不涉及通讯或识别的射频设备,将受到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的管控。
2. 有线通讯终端设备(TTE)已被移除,因此RED指令仅适用于无线产品。
3. 无线广播接收机现已包含在RED指令的范围内,之前受到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的管控。
4. 指令中取消了频率下限的规定,而上限仍然是3000 GHz。
5. 公告机构评估意见现在由“型式检查证书”替代。
6. 制造商只有在其质量体系经过公告机构评估后,才能使用带有公告机构号码的CE标志(完全质量保证–型式H)。
7. 对于二类设备,不再需要向各国频谱机构进行通告。
8. 二类设备的标识(警告号)不再需要,但在某些国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现在产品包装上。
9. 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,但必须在手册中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。
10. 个人评估用的套件不再受到管控,即不需要进行RED认证。
11. 新指令要求使用统一的充电器。
12. 制造商和入口商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标识在设备上,对于小型设备,可以在用户手册中提供。

根据欧盟框架决议768/2008/EC的规定,RED指令明确了制造商、进口商、分销商和欧盟代表的责任。产品或随附的说明书必须标明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名称和可联系地址。

RED测试项目包括:

1. 电磁兼容测试(EMC测试)。
2. 安规测试LVD(新指令中,对于电池输入的RF产品,也要求进行此项测试)。
3. 根据欧洲ETSI标准进行无线电通讯设备测试(RF测试)。
4. 欧洲允许频谱的信息通告(Notification)。
5. CTR(TBR)测试。
6. 电器安全及健康防护测试(SAR评估)。

RED认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
1. 用户说明书。
2. 电路原理图。
3. 电路方块图(也称为模块功能图)。
4. 电路走线图(PCB LAYOUT)。
5. 电路位号图(PCB placement)。
6. 操作描述(对方块图的解说)。
7. 元件清单(BOM LIST)。
8. 标签(标签)。
9. 天线规格(或者天线增益图)。
10. 充电器LVD报告。
11. 定频软件(也叫定频程式,使发射模块能够定在某一频率点持续发射,一般BT和WIFI必须提供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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